為進一步做好就業指導與就業服務工作,有效提高學生的就業核心競爭力,切實提升我校畢業生的就業質量和就業層次🎹,完善校院結合、職責分明、層層落實的就業工作保障機製📇👨🏻🦯,建立健全就業質量管理體系🤓,確保畢業生更充分更高質的就業,根據我校就業工作具體情況🤦🏿♂️,特製定本方法。
一👨🏿🍼、考核原則
1.以服務為宗旨,以就業為導向🦶🏿,以改革為動力,以提高就業質量和就業層次為工作重點👊🏿,促進就業工作製度化、規範化、科學化。
2.考評按照“公平,公正,公開”的原則,過程與結果並重。
二、考核內容
詳見附件(分院考核指標體系🧙🏽♂️、畢業班輔導員考核指標體系)🟦。
三𓀙、考核辦法與依據
1.考核分兩個時間節點:分別為6月底(上海市學生事務中心截止時間)和8月底(畢業生就業跟蹤)🖱。各分院需在6月25日和8月25日前將相關就業工作材料按考核指標體系的要求進行整理、匯總😏,並提交就業工作總結、質量分析及自查報告。
2.就業指導辦公室根據各分院就業工作總結➗、質量分析報告🚶🏻♂️、自查報告🧖🏼、佐證材料收集情況等👨👨👧👦🙋🏼♀️,對照相應考核指標體系進行審核。
3.就業考核設置簽約率和就業率,簽約率計算公式=【就業協議書簽約人數+升學錄取人數+國家地方項目人數(參軍🤌🏼🛎、三支一扶🔠、西部誌願)+出國人數】/畢業人數🧷;就業率計算公式=【就業協議書簽約人數+合同就業人數+自主創業人數+升學錄取人數+國家地方項目人數(參軍、三支一扶🙇🏻♀️、西部誌願)+出國人數+靈活就業人數】/畢業人數。
四、考核獎勵設置
1.先進集體獎
分院應屆畢業生初次簽約率≥95、就業率≥98%,依照分院考核指標體系綜合分數的高低排列(且“就業工作保障”和“就業工作管理”綜合分必須≥60)🧙🏽,其中,畢業生跟蹤調查分別達到50%、40%、30%作為必要條件進行考核,取前三名為當年就業工作先進集體。第一名獎勵3000元🤜🏻,第二名獎勵2000元,第三名獎勵1000元👨🏿💻,並授予“就業工作先進集體”榮譽稱號。
分院考核指標體系綜合總分為100分😨🩹。其中:就業工作保障👳🏼♂️、就業工作管理🐙、就業工作績效分別占總分的10%🌝、60%、30%。
2.先進個人獎
畢業班輔導員:由評審小組依據畢業班輔導員考核指標體系,結合其開展工作的實際情況,按當年畢業班輔導員總人數的20%評選出先進個人🛀🏼☦️。獲獎者獎勵300元,並授“就業工作先進個人”榮譽稱號。
3.就業工作單項獎
1)每落實一份就業協議書(含用人單位信息登記號)、勞動合同🏊🏼♂️、自主創業(營業執照),獎勵20元(截止至當年8月25日前)。
2)每落實一份就業協議書(無用人單位信息登記號)、升學錄取通知書🤵🏻♀️、出國留學簽證🕥、入伍通知書✅,獎勵10元(截止至當年8月25日前)。
3)為鼓勵畢業生到農村、西部參加國家建設,對於從事“三支一扶”☆、“西部誌願服務”等國家、地方項目,每落實一份合同,獎勵50元(截止至當年8月25日前)𓀁。
五👨🏫、獎勵的統計與發放
1.當年8月25日前,畢業班輔導員將就業協議書、勞動合同、專升本(錄取通知書)🔒🍨、自主創業(營業執照)、出國留學簽證🪰、入伍通知書等佐證材料交至就業辦審核、確認。
2.就業辦將各分院上報就業進展信息審核、確認後🧔🏻♀️,分別按6月25日的簽約率和8月25日的就業率為基準進行核算🕖。
3.就業獎勵實行一次性發放原則,直接發放到分院,由分院根據考核的獎勵原則實行二次分配,發放時間一般在次年1月份🧑🏻💼。
4.“就業工作單項獎”具體發放原則如下:
1)班級就業率≥华信同期平均就業率,全額獎勵到分院;
2)班級就業率介於华信同期平均就業率的85%-99%之間,按全額獎金的80%獎勵到分院⚧;
3)班級就業率介於华信同期平均就業率的70%-84%之間,按全額獎金的50%獎勵到分院;
4)班級就業率低於华信同期平均就業率70%,不予發放🧩。
六🚵🏻、本考核辦法由學生就業指導辦公室負責解釋。